专业辩护见成效——我所律师团队办理一起涉嫌诈骗罪案,帮助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来源:本站日期:2024-12-16 16:24:31

导语
张一鸣律师、王儒律师成功帮助因求职而卷入诈骗案的 W 某取保候审,两位律师凭借提出有力辩护意见和及时递交申请,获警方取保决定。现W 某已在归家途中,当事人及其家人对张一鸣、王儒律师表达了诚挚感激。
案件概要
W 某本是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踏入社会,期待能凭借自己的努力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然而,在求职过程中,她遭遇了一家伪装巧妙、极具欺骗性的公司。看似正规且诱人的招聘信息吸引了 W 某,在一系列看似专业的面试流程后,W 某成功被聘用。入职后,W 某起初并未察觉公司的异样,兢兢业业地从事着分配给她的工作任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背后隐藏的诈骗行径逐渐浮出水面,而此时的 W 某已经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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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入
张一鸣律师、王儒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在侦查阶段,两位律师精准地提出了辩护意见。他们指出,W 某不构成诈骗罪,其在整个事件中是受害者身份的延续,并不具备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W 某作为初犯偶犯,一直以来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此次事件纯属意外。而且,W 某主观上并不明知公司的诈骗行径,其主观恶性极小,不存在故意参与犯罪的动机。更重要的是,W 某在案件中展现出了自首坦白的积极态度,如实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所知晓的一切情况,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线索。在共同犯罪中,W 某明显处于从属地位,仅起到了次要作用,并非核心参与者。此外,W 某及其家人明确表示愿意积极退赃退赔,以尽力弥补可能造成的损失。
基于这些坚实的辩护依据,张一鸣、王儒律师迅速向法院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最终,取保候审决定书下达,W 某得以踏上归家之路,与家人团聚。两位律师也再次以专业实力证明了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法律公正道路上的坚定决心。
律师提醒
在当今社会,找工作是许多人面临的重要任务,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避免陷入诈骗集团或公司。从法律角度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作为警示。
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诈骗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制裁。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了诈骗罪,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表明,参与诈骗活动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识别诈骗公司的特征
1.虚假招聘信息
诈骗公司常常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夸大职位待遇和发展前景。例如,承诺高额薪资、轻松的工作环境和快速的晋升机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无法兑现这些承诺。他们可能会要求求职者缴纳各种费用,如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这是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2.不正规的面试流程
诈骗公司的面试流程可能不正规,缺乏专业的面试官和明确的考核标准。他们可能会在面试过程中急于让求职者入职,而不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和能力评估。有些诈骗公司甚至会在面试过程中收集求职者的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求职者在面试时应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不要轻易透露敏感信息。
3.模糊的公司背景
诈骗公司通常会隐瞒自己的真实业务和公司背景。他们可能会使用虚假的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或者声称自己是知名企业的分支机构,但实际上却没有任何关联。求职者可以通过查询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企业信用记录和网络评价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如果发现公司存在不良记录或负面评价,应谨慎考虑是否应聘该公司。
三、提高法律意识
1.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在入职前,求职者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不明确,求职者应谨慎考虑是否入职。
2.保留证据
在找工作过程中,求职者应保留好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面试通知、招聘广告等证据。如果发现自己陷入了诈骗公司,可以通过这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求职者也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诈骗公司的违法行为,如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等。
四、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求职者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诈骗公司,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帮助求职者起草法律文书、提起诉讼等,为求职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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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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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鸣律师

张一鸣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至富平县人民法院,历任法官助理、法官等职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员会等司法机关多次借调工作。
任职期间,张一鸣曾荣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多次嘉奖,以及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的多次表扬,被评为陕西法院十大新闻人物。
从法院辞职后,入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被任命为九级行员,公司律师。
现加盟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任党支部副书记,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西北政法大学西安校友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西安市破产法协会宣传委员、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候补)。
擅长业务: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劳动争议解决、房产建筑纠纷、合同纠纷、破产重整与清算等。
寄语:十余年的法院、政法委、金融机构、律师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练就了独特的案件办理风格,掌握了娴熟的法律运用技能,尤为擅长刑事辩护、商事诉讼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所代理(辩护)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信任。

电话:1502961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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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儒律师
王儒律师,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擅长业务:曾在西安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高新派出庭担任调解员办理过大量的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劳动争议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服务过西安高新枫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永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电话:173917766911
邮箱:23673211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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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钰阁
编辑:瑞森新媒体团队

审核:聂晶晶律师

瑞 森 法 语:权利和义务就是得到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