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一鸣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涉嫌盗窃罪案件,通过与办案单位进行深入且有效地沟通,最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Y某与受害人系合租室友,Y某知道受害人藏放黄金首饰的位置,因迫于网贷压力,盗窃了受害人的黄金首饰并向外出售,受害人发现后立刻报警,经警方调查并掌握证据后,将Y某抓获。之后,警方只追回了部分黄金首饰。张一鸣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刻组成办案小组,由张一鸣律师、郭晨阳律师主办,其他组员协办。之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会见了Y某,耐心向其解释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义务,并对整个案件的始末进行了解。为确保能将Y某的惩处降到最低,律师团队向检察院递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团队认为,首先,Y某家属已经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Y某可以被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次,Y某无犯罪前科,平常一贯表现良好,本次犯罪是迫于网贷压力才实施盗窃行为,主现悔过态度良好,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没有社会危害性。再次,Y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情节简单,相关证据已经固定,没有对其继续羁押的必要。最后,Y某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最终,公安局决定对Y某取保候审。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通常包括三个主要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当涉嫌刑事犯罪时,建议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律师才有足够的时间去会见、阅卷,做调查,为案件争取更多的回旋余地,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