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张毅律师团队与聂晶晶律师团队共同代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代理律师积极配合法院,通过“强制+善意”的执行方式,实现了当事人从“强制腾退”到“主动搬离”的良好法律及社会效果,让本来可能引发尖锐矛盾的案件得以“和平”解决,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执行工作的温度。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陈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两审法院审理,判决陈某腾交案涉房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腾房义务,本所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申请人向碑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本所律师积极配合执行法官,多次赴现场勘查并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自行腾空,但被执行人迟迟不肯履行,考虑到案涉房屋共三层,面积较大,强制腾交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在此情况下,本所律师又配合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思想劝导,被执行人同意自愿搬离房屋。目前案涉房屋已经向申请执行人顺利腾交。

END 审核:聂晶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