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张一鸣律师团队为敲诈勒索案当事人成功争取缓刑

来源:本站日期:2024-02-04 17:47:18

近日,由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张一鸣、刘晟辛律师主办的一起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取得圆满结果,成功为被告人Z某某争取到缓刑的判决结果。

一、案件背景

被告Z某因怀疑未婚妻Y某在某酒店与原告Z某偷情,根据酒店Wi-Fi信息找到房间号,与被告Z某某一起冒充维修工人上门,入室后撞破了偷情的事实,随后殴打原告Z某,要求Z某支付精神赔偿金10万元,并签署承诺书。之后Z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传唤Z某某到庭。

二、辩护过程及结果

张一鸣和刘晟辛律师接受委托正式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了被告人Z某某,并前往检察院进行阅卷,阅卷后组织团队认真梳理了案情细节,并提出Z某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意见,我团队律师认为,事发后被告人Z某某的反应更多的是哥们义气,Z某某虽知晓签署承诺书的事实,但不是提出者和实施者,亦不是最终受益者,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客观未获取钱财,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即使Z某某构成犯罪,应系从犯,其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且有自首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行为的起因和产生的后果,对Z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最终,法院查明案件事实,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Z某某系从犯,对本案被告人Z某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Z某某与其家属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三、结语

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我团队辩护律师对案件起因以及在案发时的社会表现和前科情况等影响量刑的事实进行全面梳理,并与检察院达成认罪认罚。在法院阶段,为强化Z某某可以适用缓刑,除了重申上述有利量刑事实外,辩护律师还结合案件当事的情况,以及案件的发生背景,为Z某某进行了法理和情理上的辩护,最后成功争取到了缓刑。

本案中,虽然最终法院判处缓刑,但法院具有量刑权,因此,在出现问题后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为后续处理争取更有利的条件。张一鸣律师秉持着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排忧解难的信念,坚持以专业的水平和专注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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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指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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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鸣律师

张一鸣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至富平县人民法院,历任法官助理、法官等职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员会等司法机关多次借调工作。
任职期间,张一鸣曾荣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多次嘉奖,以及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的多次表扬,被评为陕西法院十大新闻人物。
从法院辞职后,入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被任命为九级行员,公司律师。
现加盟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任党支部副书记,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西安市破产法协会宣传委员。
擅长业务: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劳动争议解决、房产建筑纠纷、合同纠纷、破产重整与清算等。
寄语:十余年的法院、政法委、金融机构、律师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练就了独特的案件办理风格,掌握了娴熟的法律运用技能,尤为擅长刑事辩护、商事诉讼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所代理(辩护)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信任。
电话:15029615999
本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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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晟辛律师
刘晟辛律师,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社会职务: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妇女联合会特约律师
擅长业务: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公司治理与融资设计、土地一二级开发。
寄语:暴悍勇力之属为之化而愿,旁辟曲私之属为之化而公,矜纠收繚之属为之化而调,夫是之谓大化至一。

电话:1337903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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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瑞森新媒体团队

审核:聂晶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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