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张一鸣律师团队办理的黄某涉嫌诈骗罪,经过我方律师张一鸣、贾秀琴多次沟通,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当事人解除取保候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嫌疑人黄某指导原告买股票,为取得原告信任在交换身份证时,利用PS技术更改了身份证年龄。签订投资协议后,嫌疑人黄某用原告的投资款购买了股票,并且在没有经过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购买了原告要求之外的股票,由于股市下跌造成了原告投资款的资金亏损。之后原告要求退还投资款,嫌疑人黄某编造了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期间嫌疑人黄某与原告商议将投资协议变更为借款协议,原告没有明确表示同意。在原告多次催促下嫌疑人黄某仍不退还投资款,原告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2023年9月21日逮捕了嫌疑人黄某。后因嫌疑人黄某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接受委托后,张一鸣律师、贾秀琴律师详细了解了整个犯罪过程,并且认定我方当事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后我们与警方多次协商沟通,辗转历时四个月,最终警方因证据不足撤案,成功帮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这也是2024年我们团队第二起侦查阶段撤案的案例。任何人触犯刑法都需要受到惩罚,但同时刑法也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公平公正的调查。本案公安刑事立案调查后,畅通沟通渠道,真诚交换法律意见,最终决定撤销本案,应该大大的点赞。同时本案也再次告诉我们,刑事案件第一时间的介入十分关键,公安阶段的调查是决定案件后续走向的基础,犯罪分子也应当享有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也需要维护,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辩护空间,尽到最大努力维护权益。律师简介
张一鸣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至富平县人民法院,历任法官助理、法官等职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员会等司法机关多次借调工作。任职期间,张一鸣曾荣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多次嘉奖,以及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的多次表扬,被评为陕西法院十大新闻人物。从法院辞职后,入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被任命为九级行员,公司律师。
现加盟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任党支部副书记,专职律师。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西安市破产法协会宣传委员。
擅长业务: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劳动争议解决、房产建筑纠纷、合同纠纷、破产重整与清算等。寄语:十余年的法院、政法委、金融机构、律师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练就了独特的案件办理风格,掌握了娴熟的法律运用技能,尤为擅长刑事辩护、商事诉讼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所代理(辩护)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信任。贾秀琴律师
贾秀琴律师,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