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3条规定:
1.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以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2.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3.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二、上述法律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如果是第一次讯问,警察首先会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2.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以及享有的诉讼权利。侦查人员会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以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3.若存在犯罪行为,警察会询问其行为的具体细节。例如,因打架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警察在讯问时可能会问到二人打架的原因、谁先动手、是否使用凶器、凶器是什么等与作案过程有关的关键细节。
三、实务中,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模版如下:
(一)常规讯问
问:我们是XX市公安局XX分局的民警(出示工作证件),因你涉嫌XX罪,刚才在现场民警已经向你出示了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口头传唤你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对于我们的提问你要如实回答,对于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可清楚?(注:如果是采用传唤证传唤,则将“口头”二字去掉;如果是网逃抓获先行拘留,则不需要记录传唤方式)
答:清楚。
问:你是否已经收到《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清楚知道自己的各种权利与义务?
答:收到,清楚。
问:你是否有XX的犯罪行为?(程序规定的要求,需要首先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再提问)
答:……。
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你可清楚?
答:清楚。
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你如果确实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你可清楚?
答:……。
问:你的基本身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
答:我叫XXX,曾用名:XXX,绰号“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身份证号码是xxxxxx,出生地是XX省XX市,现户籍所在地:XX省XX市XX区XXX,现在的住址是:XX省XX市XX区XXX,工作单位:XXXX,担任XXX。联系电话xxxxxx。(范例)
问:你是否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
答:……。
问:你是否为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或者其他特殊身份?
答:……。
问:你是否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或者身体有伤?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
答:父亲:张三,50岁,现在XX省XX市XX区XXX,从事XXX,联系电话xxxxxx。
母亲:李四,50岁,从事XXX,联系电话xxxxxx。(范例)
问:你的个人简历?
答:自小在XX省老家读书,后来在XX省XX学院XX专业系读了本科,XX年毕业后一直在XXX做XXX。(范例)
问:你是否有违法犯罪的前科劣迹?(注意要记录审判法院,从什么监狱释放的,监狱所在地(到区县一级),释放时间)
答:我在XX年X月因为盗窃被XX省XX市XX县XX派出所抓了,后来被XX市xx县法院判了有期徒刑一年,XX年X月XX号从xx看守所刑满释放,XX看守所在XX区。(范例)
问:讲一下事情经过?
答:……。
问:你为什么实施上述的犯罪行为?
答:……。
问:你是否还有其他未供述的违法犯罪行为?
答:……。
问:公安机关是否对你进行了尿检?
答:有的,结果……。
问:公安机关机关在对你讯问过程中是否有充分保障你的饮食和休息?
答:有的。
问:公安机关在对你讯问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侵犯你合法权益的行为?
答:没有。
问:还有何补充?
答:没有。
问:以上所说是否属实?
答:属实。
(二)特殊对象
1、少数民族
问:你是少数民族,是否需要翻译?
答:我通晓汉语,不用翻译。
2、聋哑人
问:因你是聋哑人,我们聘请了XXX作为你的手语翻译,你清楚吗?
答:清楚。
3、女性嫌疑人
问:你是否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
答:没有。
4、未成年人、女性未成年人
问:因你系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讯问过程应当通知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到场,能否通知到场?
答:他们因为(‘不在本地’,‘不愿意过来’,‘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无法通知到场。
问:因为无法通知你的法定代理人及其他亲属到场,现公安机关通知基层街道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场,以保障你的法定权益,你是否清楚?(民调员、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均可以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
答:清楚。
问:因你是女性未成年人,我们有女工作人员XXX在场,你可清楚?
答:清楚。
四、律师建议:
1.保持冷静,积极配合。首先,收到公安机关的刑事传唤要重视,应当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拘传。其次,犯罪嫌疑人应保持冷静的态度认真回答公安机关的问题,客观陈述案件真实情况,还原事实。
2.了解自己的相关权利。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有权知道案件的性质、被传唤的原因以及在此期间享有的诉讼权利等。同时,在笔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本身无关的问题,坚定且有礼貌地拒绝回答,这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并非与警方故意非法对抗,这种做法也确保公安机关会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讯问。
3.认真对待笔录复核。笔录做完后,犯罪嫌疑人应当认真阅读核对笔录内容,确保笔录的内容与事实相符、准确无误后再签字,如果笔录中存在与自己的陈述不符的内容,犯罪嫌疑人享有修改笔录的权利。
4.及时联系律师。犯罪嫌疑人自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便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自己被遭受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律师可及时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控告等。此外,尽早联系律师不但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把控案件走向,还可以协助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为案件辩护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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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聂晶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