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上映的由张艺谋导演的《第二十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款为背景,深入探讨了当前社会的法治环境,展现了创作者对社会现象的表现、控诉和诘问。这部影片在社会价值和话题深度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该影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制作中心支持,央视也在新闻中予以推荐,我也亲自到影院观看了该部电影,个人认为十分值得推荐。

电影《第二十条》是一部围绕正当防卫主题展开的影片,通过检察官韩明(雷佳音饰)办理及亲身经历的三起案件,探讨了情与法的较量。最终韩明决定赌上一切,用自己的方式为公平和正义发声。该部电影引发了老百姓对于法律、正义以及个人责任的思考。它不仅仅是一部娱乐作品,更是一次对社会现象的深刻反思。

有一个网友写到;看完《第二十条》,十岁的女儿问我,如果我遇到电影里的那种霸凌行为,我会不会出手相助?我回答:会!女儿接着问我,如果我出手相助,把霸凌者打伤或者打死,被关押起来,我还会出手相助吗?我沉默了一下,回答女儿,我不会,因为我还有你和妈妈。
2016年被媒体关注的“山东辱母案”,于欢面对其母苏银霞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被舆论关注的“陕西反杀案”,王浪在酒吧7次赔笑求放过未果,最终反击,一审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采纳王浪防卫过当的意见,认为其行为不符合防卫过当的条件,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审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王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王浪本人也在庭上提出质疑,说了一句让人记忆犹新的话:“我也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我一定站着不动被他打。”
看到上面的情节,不禁让人想起电影《第二十条》里,韩雨辰被四名小混混殴打却不还手的情形,想起了为了尽快让案件提起公诉,韩明对吕玲玲说的一段话:“我检索了这么多年办理的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都是认定互殴,最终被认定故意伤害并被判刑的。”

作为一名律师,我检索了近年来有关故意伤害并以正当防卫被免除刑事责任的案件,比如:昆山龙哥案,该案件发生在2018年8月,地点位于江苏省昆山市。事件起因是于海明与刘海龙在路口因行车问题发生争执,随后冲突升级。刘海龙对于海明进行了攻击,于海明在自卫过程中夺刀反击,导致刘海龙死亡。这一事件在监控视频被上传至网络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该案进行审查后,认定于海明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并将该案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明确了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这标志着于海明的行为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社会的支持,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公民自卫权利的保护和对正当防卫界限的明确化。
再比如:发生在2019年杭州的侯雨秋案,侯雨秋在一家酒吧内遭到沈某、雷某等人的暴力侵害。为了保护自己和店内其他人员的安全,侯雨秋采取了防卫措施,结果造成不法侵害者之一雷某死亡。最终,侯雨秋的行为被认定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144号,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二审认定正当防卫,改判无罪。
就像《第二十条》里面的台词:“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一生。”“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相信我们国家的法制环境会越来越好,惩恶扬善的中华美德应该被重视,被唤醒,追求正义和做正确事情是每个善良朴素的中国人应有的美好品德,不能让良知被泯灭,法律的裁判标准是一个指向标!电影《第二十条》里面的案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事件,它能热映,也反映了社会的关注焦点,反映了社会公众对于正义、公平和安全的普遍诉求。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是来自于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期待我们中国的法治环境越来越好!
撰文:张焦平
END 审核:聂晶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