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三个年”活动要求,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12月27日,榆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榆林中院召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律协等机关单位,34个协会会员单位及新闻媒体参加大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宏图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榆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宣读了《关于成立榆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批复》,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选举办法》等规章制度,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召开一届一次理事会、监事会。我所创始合伙人张学明当选榆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榆林市格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平当选为第一届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并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将自觉扛起作为行业组织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社会担当,依法依章程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在法治框架内维护好、实现好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推动我市破产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宏图强调,全市破产管理人要积极履行好职责,共同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将破产管理工作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助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大格局中思考研究,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要加强行业自身管理,健全完善破产规程,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的专业技能优势,确保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持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推动构建互信、清廉的工作关系,充分运用好协会平台,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不断提升会员执业素养,高质量开展好破产审判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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