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姓名: 周颖莹
  • • 职位: 执业律师
  • • 社会职务:

联系方式

  • • 移动电话: 15619431921
  • • 电子邮箱: m17809268373@163.com

教育背景

陕西理工大学 法学学士

专业领域

执业以来在婚姻家事纠纷、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办理大量案件,始终秉持严谨、认真、负责、高效的办案态度,专业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民商事诉讼部分业绩:
1、代理47名家长分别诉请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经立案、开庭,最终得到法院支持。
2、代理王某诉贾某和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金15万元及按照年息24%计算的利息,均得到法院支持。
3、代理周某诉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金500万元及按照年息24%计算的利息约600余万元和维权支出的律师费,均得到法院支持。
4、代理车某诉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调解成功,牛某支付车某400万元款项,并以商铺以物抵债。
5、代理被告周某及艾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程序,成功为当事人减少借款本金40余万元,利息计算基数减少70余万元。
6、江苏某公司与某医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长达5年,经代理后,成功为当事人追回40余万元工程款。
7、代理韦某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金60余万元及按照LPR四倍主张的利息,得到法院支持。
8、代理邱某诉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长达10余年的借款,代理原告后最终经过调解,被告履行完毕。
9、代理被告刘某与四川某银行金融借款纠纷案,成功为被告刘某减少过高利息。
10、代理被告朱某等3人与某信托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成功为被告减少过高利息约4万元。
11、代理原告刘某诉某信用社名誉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该信用社消除刘某不良征信。
12、代理江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王某系军人不同意离婚,后经多次调解,该案男方同意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江某。
13、毕某诉韩某离婚纠纷案,代理韩某后,为确保孩子抚养权归韩某,为当事人韩某提供了不同诉讼方案,最终不同意离婚。后该案一审判决不予离婚。
14、代理范某诉刘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成功为当事人解除婚约关系,并追回10余万元。

律师寄语

专业、严谨、认真、负责、谦虚

瑞 森 法 语:成功者,必有三师而后行,曰律师、曰医师、曰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