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

来源:本站日期:2018-05-24 19:13:07

西安中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

 

    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现敦促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义务,特通告如下:

一、凡在西安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应当在2018年6月7日前自觉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如实申报全部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得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将对案件予以结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屏蔽执行案件信息。在规定日期内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视情节依法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限制或禁止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三、被执行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规避、妨碍和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四、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人民法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87658334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84500843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87627397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81616056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86115501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85233518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86916002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85297487、85289216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81360162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89070296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13700245064

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82728743、82732801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81499810、81499811

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87181035、87181033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瑞 森 法 语:权利和义务就是得到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