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的一份“裸条”10G压缩包在网上流传,其中包含了167名女大学生的裸照及视频,还包含个人身份信息以及亲友的联系方式等。所谓“裸贷”,是借款人用自己的裸照及不雅视频作抵押,以此从出借人手中获得金额不等的贷款。而同时,“裸贷”利息奇高,据媒体此前报道,“裸条借款”周息甚至高达30%,如果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出借人将会公布这些隐私性内容,甚至逼迫借款人进行所谓的“肉偿”。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高利贷本身是一种违法的借贷关系,无论发生在现实空间,还是网络空间,都是一样的。而“裸贷”事件中,很多出借人采用的计息方式年利率能达到1564.29%,显然成了高利贷。根据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超过36%的部分,是可以要求追回或者抵销本金利息的。
“裸贷”事件中,借贷双方都默认将裸照或不雅视频等记录个人隐私的物品作为借款的抵押物。对此,江苏省法契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林林指出,裸照根本不在法律规定的抵押物范围内。也就是说,就算借款人明确同意以裸照作抵押,这样的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
于以裸照设立抵押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新宇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在互联网环境下所发生的借贷行为,很难认定存在另一方胁迫拍摄裸照、签订借贷合同的情形,所以这种借款合同被撤销的几率也不是很高。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认为,如果债权人在网上散布借款人的裸照信息,这就明显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复制打包下载并以此牟利的,还会涉嫌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审编想说的是,女大学生“裸贷”,将肉体作为担保交易的筹码,不仅贬损了自我,主动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还让法治蒙羞,还是趁早杜绝这种念头,自尊自重的好!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