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模式的法律风险分析

来源:本站日期:2015-08-20 11:22:31

       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模式,属于建设工程总体策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具体采取什么样的发包模式,这个问题常常被当事人所忽略,能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将会影响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后一系列法律风险的管控问题。所谓建设工程发包模式,就是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期或者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之前,对合同的签订与实施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承包的纲领性指导方针,依据发包方情况、承包方情况、工程特点、环境特点,包括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等,经过多方案比较后确定最优方案的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模式的分类
   

     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发包模式:

 
    1、平行发包模式,即发包方(本文所指发包方即是指业主方或者建设方、开发商等,下同)将项目发包给一个项目总承包方,然后对于机电安装工程、弱电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装修工程等专业工程再分别发包给机电安装工程承包方、弱电工程承包方、铝合金门窗工程承包方、装修工程承包方等专业工程承包方,这叫平行发包的模式。


    2、工程总承包模式,即发包方将项目全部发包给施工总承包方,而施工总承包方又将主体结构以外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专业工程承包方,比如说机电安装工程承包方、弱电工程承包方、铝合金门窗工程承包方、装修工程等专业工程承包方,这叫工程总承包的模式。


    3、总承包加指定分包模式,即发包方将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方,同时发包方将一些专业工程又指定给指定分包方,让这些专业承包方成为施工总承包方的分包人,这叫总承包加指定分包模式。
    

    二、发包方在发包模式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由上所述,既然建设工程项目存在上述的三种发包模式,那么如何来选择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的模式呢?

 
    平行发包模式主要适合于发包方管理力量非常强的项目,其施工项目往往采用平行发包的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一般适用于发包方厂房工程的发包,因为发包方的管理力量比较薄弱;施工总承包加指定分包模式主要用于一些境外投资的大型办公楼、酒店、商业设施等项目。


    当然,在具体选择和实施发包模式的时候,作为发包方应规避以下误区,并做好相应的法律风险管控措施。
  

    1、采用平行发包模式时,发包方应注意建设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风险。    
   

    2、采用施工总承包加指定分包模式时,应注意规避合同的效力风险。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三、总承包方在发包模式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1、在平行发包模式中,总承包方要注意以下法律风险管控:

  
    ⑴总承包合同应列明总包承包范围和发包方直接分包范围,并写明在工序交叉时或工作面重合责任如何区分,如材料堆放、水电使用、道路使用、住宿等问题。

 
    ⑵总承包方要注意在签订三方合同时三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注意不要加重己方的责任,要注意总承包方在三方合同中的责任仅为配合管理,其他如付款、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及保修等都是发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⑶总承包方在签订三方合同中要注意规避己方责任,特别要注意分包工程质量、工期对总包工程质量、工期的影响,可约定若分包工程工期延误,则总包工程工期顺延;如约定分包方由发包方选择,且发包方对其具备承包资质已确认无异等。


    ⑷总承包方要注意合同中对分包方配合义务的约定,要审核配合内容是否切实可行,不要约定如“提供足够的脚手架给分包方使用”、“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等等。


    ⑸总承包方要注意对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的收取,最好约定为由发包方代扣直接支付。


    2、在总承包加指定分包模式中,总承包方要注意以下法律风险管控:


    ⑴建议总承包方最好签订三方合同,明确约定发包方、分包方和总承包方责任,而有的发包方为了逃脱责任,而要求总承包方直接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这种做法增加了总承包方的风险。


    ⑵总承包方在总包合同或三方合同中均需约定清楚分包性质,分包方是由总承包方指定还是由发包方指定的,这关乎着分包工程责任的归属。


    ⑶总承包方应在总包合同中对发包方指定分包范围约定清楚,避免发包方指定分包范围没有限制。


    ⑷指定分包三方合同签订要注意对三方权责的约定,特别对付款、工期、质量等条款约定清楚,对总承包方的配合管理义务要约定明确、切实可行。


    ⑸总承包方要注意对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的收取,最好约定为由发包方代扣直接支付。


    ⑹总承包方要注意对分包工程的代扣税约定,大部分指定分包工程通常做法是由总承包方统一开具工程款发票给发包方,而后由分包方开具分包工程款发票给总承包方。


    3、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总承包方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管控范围主要体现在:


    ⑴总承包方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⑵总承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⑶总承包方对自行分包工程负连带赔偿责任。 


瑞 森 法 语:权利和义务就是得到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