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规程从四个方面20条内容,侧重将简单案件的管理人指定、债权申报、资产清收等工作环节全面优化,最大程度地提升简案审判效率。明确了公司清算、破产清算案件经初步审查债务人无资产或者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无营业场所或者营业场所并非自有财产,且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均下落不明,印鉴、账册、重要文件缺失;债务人无职工或者职工已经得到合法安置,资产无争议、处置难度不大,初审债权人数为10户以下;债务人注册资金50万以下,被吊销营业执照5年以上,已经停业3年以上,且无对外长期投资或对外投资企业;其他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简案审判流程的案件。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确定为简案。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公司清算与破产案件繁简分流规程》
来源:本站日期:2022-08-23 11:09:46
瑞 森 法 语:权利和义务就是得到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