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公司董事、高管在劳动、身份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双重性。一方面,公司董事、高管也和公司其他职员一样为公司服务;另一方面,公司董事、高管在劳动关系中领导管理着其他职工。董事、高管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决定了其是否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于这一问题,目前学术界还有论文在不断研讨。有人认为董事、高管与公司系委托代理关系,而并非劳动关系;有人认为董事、高管是劳动者;也有人认为如果是股东任命的高管不是劳动者。本文将从实务审判中的案例表明,董事、高管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瑞森原创
来源:本站日期:2021-09-02 1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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