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2021年6月30日,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的中泫实务探究团队受邀,为高陵区房产管理所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主要围绕“新旧《商品买卖司法解释》对比及解析”、“登记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名下的房屋出卖问题”、“民法典背景下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八项专题展开。
在专题四“政府停工令作为商品房与其交付的免责事由”中,李清律师通过总结政府停工令作为免责事由的适用规则,提示公司充分关注该类事项的处理方式,更好地维护公司权益。这一话题引起高陵区房产管理所的热烈讨论,双方就高陵区某楼盘开发商本应在2019年交房,因2019年年底疫情爆发导致延期交房,是否属于此处所说的免责事由进行了广泛交流和学习。
培训中,中泫实务探究团队的李清律师与高陵区房产管理所的各位领导、工作人员利用这次机会一起分享在房地产业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工作心得。培训结束时,高陵区房产房产管理所樊琪主任对中泫实务探究团队给予房管所工作的培训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在今后工作中希望能有进一步的合作机会,继续互相学习、携手共进,解决各业主、开发商的纠纷难题,共同为高陵区房地产业务创新工作模式和工作途径,共创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