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本所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某房地局与某开发公司的拆迁安置案件

来源:本站日期:2024-11-22 11:01:40

近日,本所张毅律师团队及聂晶晶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一起某房地局与某开发公司的拆迁安置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02年A区房地局与B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由B公司拆除A区房地局国有直管房屋,B公司按“拆一还一”的原则偿还房屋。2008年B公司将新房建成后向A区房地局偿还房屋,同时按照A区房地局要求将上述房屋分别安置给原公房承租户。时隔十余年后,2022年A区房地局将B公司诉至法院,认为B公司尚有两户原公房承租人所涉房屋未偿还安置,要求偿还剩余房屋并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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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B公司是否依协议约定完成了向A区房地局偿还房屋的义务?

本所律师接受B公司委托后,对本案进行了详细研判,向法院全面提交B公司履行案涉协议的证据,同时要求追加案涉两户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与庭审。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拆迁协议签订后,B公司已按照A区房地局要求偿还房屋,并分别与各承租人签订了安置协议,案涉两户承租人作为第三人亦向法院说明B公司向其安置房屋的情况,同时结合本案证据材料,最终认定B公司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向A区房地局偿还安置的义务。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A区房地局全部诉讼请求,A区房地局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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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本案是瑞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又一胜诉案例,通过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委托人成功维护权益。本案的胜诉意义重大,不仅避免了委托人重复安置的巨大损失,也为面临其他类似情况的地产公司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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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瑞森新媒体团队

审核:聂晶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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