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莫出格,侵犯名誉权应担责!

来源:本站日期:2024-10-31 15:47:08

随着“抖音”等直播平台的兴起,如今在全社会掀起了一阵直播的热潮,大家热衷于使用“抖音”分享生活、记录美好,要说应该是一件传播正能量的好事,但是也有不少主播将网络成了自己泄私愤的地方,利用抖音强大的传播效力发布侮辱他人的信息,面对网络侵权行为,作为被侵权一方该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或许可以参考今天的案例:

A、B两人为兄弟,B注册抖音账号及店铺账号,账户粉丝共计8万余人。自2024年1月开始,B因家庭琐事对A心生恨意,但碍其身体行动不便无法报复,随即利用在抖音直播期间,通过篡改《罗刹海市》歌词达到侮辱A及其配偶的目的,B曾在直播中发布“A是马户其妻子是马户”等内容, B的侵权行为长达数月,A及其家属不甘其扰,多次上门理论,出现过双方打架斗殴的情况。为解决纠纷,委托人A委托我所将B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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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接受委托指派刘晟辛、温少华律师全程办理本案。二位律师针对本案情况制定了《诉讼程序计划表》:首先对B在网络侵权行为进行取证,下载存在侮辱他人的内容的视频,收集到证据后为提升证明力,对所有证据进行内容和发布时间的公证。完成上述工作后,两位律师兵分两路:一方面起草起诉状和组织证据链条;一方面向抖音公司去函下架侵权内容,此举不仅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的升级避免的新的矛盾产生,而且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本案以B、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提出B在其多个抖音直播账号上传道歉视频,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30日不得删除)”等诉讼请求。经过法庭组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
“被告B在其多个抖音直播账号以视频形式向原告A及其配偶进行赔礼道歉,上传道歉视频自发布之日30日内不得删除(道歉内容发布前须经本院审核)”。
办案律师针对此类民生案件,本着不激化矛盾为原则,经过细致分析,精确预估了判决结果,达到了诉讼目的,对于这类案件具备很强指导意义。


该案判项及时纠正了侵权行为,挽回了不明真相网友对原告的社会评价,对净化网络环境有很大的帮助,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让侵权人在自己账号赔礼道歉社会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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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瑞森新媒体团队

审核:聂晶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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