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森律所承办的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5】PPN139号文件核准于2015年5月8日注册成功。
瑞森律所受聘担任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证券及投融资业务部相关律师为本次发行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承办律师对本次发行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关于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发行2015—2017年度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行注册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为发行人在发行中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次发行的注册。
目前,发行人已启动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项目,仍由瑞森律所为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